【药品名称】: 注射用瑞替普酶 |
【商品名称】: 派通欣 |
【药品规格】: 5.0MU/支。 |
【药品成分】: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:瑞替普酶(rPA). |
【适应症状】: 本品适用于成人由冠状动脉梗塞引起的急性心肌梗塞的溶栓疗法,能够改善心肌梗塞后的心室功能.本药应在症状发生后12小时内,尽可能早期使用.发病后6小时内比发病后7-12小时之间使用,治疗效果更好. |
【用法用量】: 1.rPA只能静脉使用。|2.rPA应该10MU+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,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,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,两次间隔为30分钟。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,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,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。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。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,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,但99%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,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,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。|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行。|3.当配制溶液时,肝素和rPA是有配伍禁忌的,不能在同一静脉通路给药,如需共用一条静脉通路先后注射时,使用二种药之间,应该用生理盐水或5%葡萄糖溶液冲洗管道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1.出血: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用是出血,与溶栓治疗有关的出血可分为2个主要类型:|(1)内脏出血:包括颅内、腹膜后或消化道、泌尿道、呼吸道。|(2)浅表或体表出血:主要有穿刺或破损部位(如静脉切开插管部位、动脉穿刺部位、新近外科手术部位)。|根据国外临床研究结果报道,在INJECT临床试验中接受瑞替普酶的住院病人颅内出血的发生率为0.8%,与其他溶栓药一样,颅内出血的风险随年龄的增大和血压的升高而增加。除颅内出血外,其它各种类型的出血的总的发生率约为21.1%。|各次试验中,出血的范围不同,并与动脉导管插入及其它侵入性治疗的使用明显相关。|一旦关键部位发生严重出血(颅内、消化道、呼吸道、心包),立即停用肝素、抗凝或抗栓治疗,如第二次静注rPA还未进行,应立即停用。发生中风(包括颅内出血)和其它严重出血事件的病人有可能导致死亡或永久性残疾。在rPA治疗期间,由于注射部位形成血栓的纤维蛋白被溶解,所以必须仔细观察潜在出血部位(动脉穿刺、导管插入等)。|2.过敏反应:|在INJECT试验中,接受rPA治疗的3例病人,出现严重过敏反应,其中一例出现呼吸困难和低血压:在早期临床试验的3856例病人中,无过敏反应发生:GUSTOⅢ的先期结果表明,在10000例接受rPA治疗的病人中,有3例发生过敏反应。|3.其它不良反应:|心肌梗塞病人在使用rPA治疗时也会出现许多心肌梗塞本身也具有的其它症状。无法分清是否由rPA引起。这些事件包括:心源性休克、心律失常、(窦性心动过缓、室上性心动过速、加速性室性心律、早期复极综合症、期前收缩、室性心动过速、心室纤颤、房室传导阻滞)、肺水肿、心衰、心脏停搏、再发性心绞痛、再梗塞、心脏穿孔、二尖瓣返流、心包渗出、心包炎、急性心脏填塞、静脉血栓形成及栓塞和电机械分离。有些并发症十分凶险,可以导致死亡,其它不良反应也有报导,如恶心、呕吐、发热及低血压。 |
【药品禁忌】: 以下患者禁用:|1.活动性内出血。|2.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。|3.新近(2个月内)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。|4.颅内肿瘤?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。|5.己知的出血体质。|6.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1.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,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,所以溶栓治疗期间,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(包括导管插入部位、穿刺点、切开点及肌注部位),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(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)。|2.在用药期间,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,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、容易压迫止血,穿刺后,至少压迫30分钟,用敷料加压包扎,反复观察有无渗血。|3.用药期间,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。|4.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,操作应特别仔细。|5.一旦发生严重出血(局部无法加压止血),必须立即停用肝素、抗凝药及抗栓治疗:另外,如果出血发生在第一次静注后,第二次静注应该停用。|6.需用该药治疗的所有病人,用药前应仔细权衡治疗效果与潜在的危险性。在下列情况,用药的危险性可能增加,应该慎用:|(1)最近(10天内)大的外科手术:冠脉搭桥、产科分娩、器官移植、组织活检及不可压迫血管的穿刺。|(2)脑血管疾病|(3)新近的消化道或泌尿道出血(10天内)|(4)新近的外伤(10天内)|(5)高血压:收缩压BP≥180mmHg 及/或舒张压≥110mmHg |(6)高度怀疑存在左心栓子(二尖瓣狭窄伴心房纤颤)|(7)急性心包炎|(8)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|(9)止血功能障碍,包括继发于严重肝肾疾病的凝血功能障碍|(10)严重的肝肾功能衰竭|(11)妊娠|(12)糖尿病引起的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或其它出血性眼病|(13)败血症性栓塞性静脉炎,或在严重感染部位存在动静脉癣|(14)高龄(>70岁)|(15)病人长期使用口服抗凝剂(华法林等)|(16)其它:如潜在的难以止血的出血部位,或可能明显增加出血机会的各种情况|7.胆固醇栓塞形成:|用溶栓治疗的病人罕有胆固醇栓塞的报导,确切的发生率不清楚。最严重的情况可以是致死的。也可发生于侵入性检查及治疗过程中(心脏导管插入术、造影、血管外科等),和/或抗凝治疗。胆固醇栓塞可能的临床表现为:网状(青)斑块、“紫色趾”综合症、高血压、急性肾功衰竭、坏疽性指(趾)、心肌梗塞、胰腺炎、脑梗塞、脊髓梗塞、肾动脉栓塞、肠动脉栓塞和横纹肌溶解。|8.心律失常:|溶栓治疗可能引起再灌注性心律失常,这种心律失常(如窦性心动过缓、室上性心动过速、室性早搏、室性心动过速)与心肌梗塞本身并发的心律失常无任何不同,应该采用常规的抗心律失常药治疗,建议在给药时合并使用抗心动过缓和/或室性心律紊乱的药物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S20030095 |
【生产企业】: 爱德药业(北京)有限公司(国产) |